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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1日
“去小学化”须破“抢跑”心态

黄宗跃

近日,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学前儿童入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近年来,学前教育“去小学化”收到一定成效。但在现实中,每到年度开学前夕,开设课程等同于小学一年级拼音、数学等教学课程的幼小衔接班却与日俱增,且得到很多家长追捧。

一方面强调“超前教育”对孩子有害,另一方面又有幼小衔接实际情况摆在眼前。在一些家长看来,孩子在学前教育机构学习小学内容,到了小学就可以轻松一些,还能比其他同学抢先一步,认为“一步快、步步快”。

“先跑一步”,过多过早地“提速”和“加料”,其实就是拔苗助长,透支孩子的学习热情,易造成“学伤”,又忽略幼儿生理及心理特点,严重危害其身心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小学化”,反映的是教育的“抢跑”,背后是“应试教育”在作怪。事实上,禁止学前教育“小学化”不等于让孩子在幼儿园“瞎玩”“混日子”。该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幼儿园应当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获取经验的需要,促进儿童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方面协调发展。这些能力看起来不能直接帮孩子拿高分,但实际上都是最基础、最适合学龄前孩子的能力。有了这样的基础,孩子在入学后才能轻松建造出属于自己的“知识大厦”。

学前教育“去小学化”须破“抢跑”心态。一方面需要更多的教育专家,从孩子成长的规律角度,多普及一些常识,引导家长和学校认识到学前教育“小学化”对孩子成长造成的危害,从而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遵从孩子客观学习规律。同时,学前教育机构要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幼儿实际发展情况,科学设置幼儿活动,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另一方面,学前教育“去小学化”需要国家层面立法来予以规范。学前教育法酝酿多年,立法的呼声持续已久,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也意味着距离法案正式出台更进一步。要在持续推进考试评价改革的同时,对包括社会培训机构在内的所有学前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超前教育”进行立法治理,从而推动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遏制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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