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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孟珂
采访中,不少农民工告诉记者,在外务工最担心的就是工资问题。
稳定农民工就业,离不开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除了相关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等在制度上优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环境外,农民工自身也要加强权益保护意识、增强权益保护能力。
那么,农民工应该怎么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给出以下建议:
要通过合法的用工渠道找工作。要到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去工作,并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工资待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等。同时要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特别是从事建筑施工劳务的,要与合法的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
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自己保存好一份,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及其支付周期和形式、工伤保险等内容。
要妥善保存好相关证件和证据,特别是身份证、劳动合同、上岗证、出入证、工资结算单及出工考勤表等,防止出现工资纠纷时没有凭证。
要掌握合法维权途径和方式,全省各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都开通了举报投诉电话和网上举报投诉渠道,遇到工资被恶意拖欠,请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切忌以伤害自己的身体或影响公共秩序等违法方式讨要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