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中陕西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2019年8月23日,省高院公开宣判上诉人辛海平故意杀人一案(302公交车案),裁定驳回辛海平的上诉,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辛海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辛海平为泄私愤,于2018年6月22日15时38分许,在车牌号陕AN1311的302路公交车上,持随身携带的剔骨刀砍杀车上乘客,并在停车后下车砍杀路人,致4人死亡、7人受伤。本案在公开审理过程中,对众多被害人及死者亲属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对赔偿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并从严惩处了被告人辛海平。本案的审理,遵循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彰显了法治精神、保持了司法震慑,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强了公民的安全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