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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高院在充分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指导西安铁路两级法院进行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在西北地区率先建立融生态恢复、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于一体的司法平台——“秦岭”“安康”司法保护基地。
“秦岭”“安康”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全面贯彻了“谁破坏,谁修复,重在保护与修复”的恢复性审判工作思路。对于各类环境资源被破坏后无法修复原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不可再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异地补植树木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探索出“青山+”的环境资源司法替代性修复之路,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效统一,标志着陕西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