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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社会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
略阳县全面构筑法律服务网格矩阵——
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工作队

本报记者 段承甫 通讯员 秦文璐

“你们看看我家玉米苗都被祸害成啥样了,都是他打农药害的!”10月24日,记者在略阳县两河口镇长坝村遇见晁国生时,正赶上他调解村里一起关于农药喷洒损害农作物的纠纷。

晁国生是长坝村的党支部书记,也是村里的“法治带头人”。附近的村民一有矛盾纠纷,就去“挂”他的“专家号”。

这次的药害赔偿纠纷事件又是一个“头疼”的问题。长坝村村民李某在自家玉米地里用除草剂喷洒作业时,因风力作用误将田地相邻的村民唐某的百余棵玉米苗打伤,导致玉米苗受害,部分秧苗枯黄、植株萎蔫。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纠纷愈演愈烈,最终只能找到“法治带头人”寻求帮助。

为尽快化解纠纷,晁国生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玉米地里查看受损情况,并向他们讲解法律条例,从损害事实、诉讼成本、邻里关系等方面进行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对唐某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赔偿。

在晁国生看来,“法治带头人”是村民的身边人,既熟悉村情民意,又和村民有感情纽带维系,在宣传法律法规、调解矛盾纠纷时,把法律知识转化成家常话、明白话,更容易得到各方信任。

“针对邻里纠纷、婚丧嫁娶这种常见的农村矛盾类型,县上还有专门的法治培训课,帮助我们提升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晁国生说,对复杂矛盾既讲法又说理,这样不仅解了“法结”,还解了“心结”。

随着乡村法治建设的推进,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当“法治带头人”遇到拿不下的问题时怎么办?这就需要“法律顾问”来帮忙。

“过去村里没有专业的‘法律顾问’,村民对法律法规不了解,很容易触碰法律底线。其实,调解纠纷离不开普法。”长坝村的“法律顾问”何明军说。在农村做好调解工作要先向当事人讲透法律法规、阐明其中利害,再结合法、理、情循循善诱,才能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促使双方真正放下争议、握手言和。

“现在何明军律师每星期来一趟长坝村,为村里的产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村民遇到的各类问题都能及时向他反映。”两河口司法所干部李汉平说,“有专业律师‘把关’,我们在调解矛盾纠纷的时候,腰杆子才会挺得更直,底气更足。”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当普法遇到乡村治理,如何疏通一系列难点、堵点、痛点,做到因地制宜?

略阳县的答案是,每村配置“1名‘法律顾问’+1名‘法治带头人’+N名‘法律明白人’”,全域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略阳县共有165名“法治带头人”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法律明白人”851名,到村开展服务1032次,接受法律咨询26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9件,把“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优势与“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人熟地熟事熟等乡土优势充分融合,实现了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与法律顾问“服务供给”之间有效衔接。

“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村‘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形成‘1+1+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略阳县司法局局长吴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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