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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3日
陕西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记者 李子言)8月11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日前联合印发《陕西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8月至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明确5个方面工作任务。

加强普法宣传,着力提升涉企行政复议首选率。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联要加强对涉企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优化对企指导服务。各地行政复议机构要走进企业园区,宣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和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制度优势,提高企业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健全协调机制,推进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先采取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纠纷解决方式。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充分征询涉案企业调解意愿,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能调尽调;邀请工商联、商会等做实行政复议案前、案中调解。

强化监督职能,有错必纠,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高质量办理一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为,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

加强类案指导,为企业依法经营创造良好条件。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规范行政复议类案办理,依法办理针对企业举报投诉类行政复议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企共性执法问题及时制发意见书。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工作,纠正妨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影响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不合法文件。联合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工商联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

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整改,确保有履行内容的涉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到位。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会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工商联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工作机制,发现企业仍存在与行政复议案件相关、尚未完全解决的实际困难的,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推动解决。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对近5年来作出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进行全面梳理,就履行情况建立专门台账,并逐案督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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