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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
大城小事
拿到工资那一刻……

6月11日,12名务工者拿到工资后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合影。本报记者 吕贵民摄

本报记者 吕贵民 实习生 张乐凡

6月21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杨某等17名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表达他们对检察机关为民解忧的感激之情和对办案检察官的深深谢意。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还得从半个多月前说起。

6月1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宏敏正在办公室忙碌,办公室的电话突然响起。张宏敏抓起电话,听筒里传来一名自称杨姓的男子急促的声音:“喂,你好!是检察院吗?我是汉台区某火锅店员工,有个情况向你们反映,我们17个人在这家火锅店打工,干了小半年,一分钱都没有拿到,现在火锅店倒闭关门,人也跑路了。我们不知道这事该怎么办?向你们求助。”

电话那头杨某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助和急切。这是一个求助电话,张宏敏一边安慰对方情绪,一边耐心听取陈述,询问相关情况,认真做记录,并约定当日下午,让杨某等人带上申请书、欠条、涉案单位营业执照等证据材料来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当天下午,杨某等人按照约定来到汉台区检察院,向张宏敏和检察官助理姬和平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今年1月至4月期间,杨某等人在汉台区一家火锅店受聘打工,该火锅店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直拖欠17名员工工资。员工向店方索要,店方均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

员工无奈之下,于4月19日向汉台区劳动监察大队申诉。在汉台区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下,涉案火锅店经营者向17名员工出具工资欠条,并承诺在6月1日前付清所有拖欠工资。可到了兑付工资的时间,火锅店经营者却玩起了失联。“火锅店已经多次这样了,从1月到现在,每次都是信誓旦旦给我们承诺,到期后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为此,我们向多家单位反映过,老板仍旧没有兑付工资。”

6月1日,杨某等人一大早就联系火锅店经营者支付工资,又被告知无法兑付。万般无奈,杨某等人向检察院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讨回工资。办案检察官通过了解情况、查看证据,发现17名打工者手中竟然都没有证实双方劳动或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这一点无法证实,一旦对方拒不承认,将对认定该起拖欠工资纠纷案造成很大阻力,即使检察院支持起诉,这些农民工也将面临败诉风险。但此时让申请人再回到涉案单位调取相关证据,存在很多困难。

办案检察官一方面安抚17名申请人的激动情绪,另一方面耐心分析,答疑解惑,阐明解决纠纷的司法途径。

为夯实本案证据基础,汉台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会同本院法警大队、区劳动局等部门,前往涉案单位进行调取证据,在该火锅店内及时调取了该店人员工资发放单、考勤表等,并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固定。

在调查取证期间,多部门一并对该店营业卫生、经营现状等情况进行检查、研判,针对其是否具备偿付员工工资的潜力和能力,督促其在后期营业前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兑付工资。

解开“法结”,更要解开“心结”。通过前期调查了解,办案检察官结合现有证据,通知火锅店经营者到检察院接受询问。在对其释法说理过程中,了解到对方担心因司法介入支持起诉,可能会影响其今后继续经营的社会形象等因素后,对其积极开导,讲明若能在检察院受理审查阶段及时化解纠纷并兑付工资,将采取和解方式审查终结该案,检察机关将不再支持起诉。

同时,办案检察官为火锅店经营者阐明拒绝支付工资可能涉嫌相关犯罪,以及若通过支持起诉或将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等不利法律后果,通过释法说理,督促涉案火锅店尽快拟定和解兑付协议,并提交检察院进行审查。

从6月1日到6月11日,办案检察官一直忙前忙后。从受案审查到实质性化解矛盾,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用时11天。6月11日,10多名农民工齐聚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办案检察官督促、见证和监督下,该火锅店经营者以微信转账方式向12名员工当场兑付了共计约11万元的工资欠款,其余5人的拖欠工资也在随后即时给付。

拿到被拖欠工资的那一刻,在场的12名火锅店员工欢呼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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