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9版:社会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7日
今日评说
莫让“拉链工程”再扰民

马黎

近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市政设施建设,对改善城市环境、方便市民生产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标志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但是,由于规划不完善、统筹不到位、管理不细致等原因,我们经常看到在一些地方,城市道路今天修了明天挖,明天挖了后天修。今天是这个部门在动工,明天是那个部门在动工,反反复复,群众形象地称之为“拉链工程”。

建设市政设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利民便民,群众是肯定的、支持的。但“拉链工程”的存在,却大大影响了市民的出行,使本来就紧张的城市路面资源被长期、频繁地占用,引起群众抱怨。

从长远来看,解决“拉链工程”问题,需要通过加大城市管廊建设力度等途径;从当下来看,需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合理制订施工方案。在具体操作时,既要节约工期,让路于民,又要节约资金,提高效率;既要有利民之举,也要有便民之虑,把好事办好。

本次出台的《标准》在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方面明确:开挖修复应做到快速、坚实、平整,现场应清洁。挖掘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恢复道路功能,并通知监管部门检查验收。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明显的标志和安全围挡设施,落实铁腕治霾等施工保障措施。

以前,我们经常看到,在一些地方,路面开挖后,施工方加个围挡后就置之不理,迟迟不见动工。工程结束后,围挡又迟迟不见拆除,甚至有的工程结束后,现场“一地鸡毛”,杂乱不堪,无人清理。施工的随意性,让好事变成“怨事”。西安市的规定与举措,找准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也明确了相关要求。

规定和措施有了,最关键的还在于落实。希望该《标准》能落细落地,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减少“拉链工程”,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让城市更美,让通行更畅。

联系我们

  • 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4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