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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就业持绿色健康码全省通行
■ “点对点”“一站式”帮扶农民工返岗复工
■ 省内转移就业健康证明全省互认
■ 县区新开工和在建项目优先吸纳从湖北返乡滞留农民工就业
■ 自行跨省返岗复工农民工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
本报讯 (记者 孟珂 见习记者 任莘鑫 通讯员 独萍 常锋)2月2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2月28日至3月31日集中实施农民工返岗复工帮扶计划。对省内转移就业的,各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证明全省互认;持绿色健康码的全省通行,按照分区分级、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直接复工。对省外用工单位来陕或省内用工单位跨市县接回务工人员的,输出地县区人社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在健康互认、运输路线和生活便利等方面给予保障,输入地人社部门牵头协调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解决返岗农民工入厂入小区难、住宿就餐不便等问题。
此次农民工返岗复工帮扶计划以2020年春节前返乡农民工为主体,以有外出务工意愿和从湖北返乡的农民工为重点,以县区为单位实施。我省将通过“点对点”“一站式”帮扶计划、湖北返乡滞留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帮扶计划、政策资金倾斜支持计划3项具体帮扶支持计划和跨省劳务输出、省内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等方式,帮助更多返乡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
“点对点”“一站式”帮扶计划要求,各县区按照因地因企因人的原则,编制“点对点”“一站式”帮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优先保障省内重点企业和项目用工需求。输出地县区人社部门依托乡镇(街道)汇集农民工返岗复工信息,采取县对县、县对企方式,主动联系输入地人社部门、产业园区和企业,汇集用工信息、健康防疫要求等。市(区)人社部门及时归并各县区农民工出行信息,对本市(区)内相对分散的农民工进行再集中,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专列、包机、包车等方式,实施成规模、成批量输送。
湖北返乡滞留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帮扶计划要求,各县区新开工和在建项目优先吸纳从湖北返乡滞留农民工就业,支持带贫企业、新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和产业园区(农业园区)吸纳滞留农民工。县区人社部门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和15万元以内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对就业困难的农民工实行“一对一”帮扶,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最大限度安置就业。
政策资金倾斜支持计划要求,县区人社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辖区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对新招用的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参与疫情防控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对自行跨省返岗复工农民工,由各市(区)、县制定补贴办法,按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