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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明)5月2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启动本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政策明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符合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的技能人才,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中央驻陕及省外单位委托陕西省代为评审,其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事管理部门须向省人社厅出具书面委托评审函;未经书面委托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政策对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作出说明,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任职年限条件延迟3年申报。
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单位,须按照申报人数与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申报;年内无空缺岗位或未落实评聘结合要求的单位,暂不开展申报工作。申报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条件,工作实绩突出且符合专业理论、工作经历和能力条件,具备一定业绩成果条件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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