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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3日
为“雅事”立规 让书香恒久

陶玉琼

从“耕读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传统训诫,到“凿壁偷光”“囊萤映雪”的历史典故,对阅读的崇尚自古以来便深植于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步入现代社会,随着经济高速发展,阅读的意义早已超越个人修身养性的范畴,跃升为关乎提升公民素质、涵育文明风尚、厚植家国情怀,乃至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精神力量的公共议题。

2月1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全民阅读”从理念倡导,迈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治化推进新阶段。

将读书这件“雅事”纳入法治框架,绝非像某些人担心的那样以法规条文禁锢个人的阅读志趣。“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读设施”“加强农村妇女儿童阅读服务保障”“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国家鼓励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出版物”……《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直面城乡差异、数字鸿沟、群体能力差异等现实瓶颈,以细致入微的条款,精准拆解了“全民阅读”这一宏大命题背后的具体责任,以制度之力将构建良好阅读环境、提高阅读服务效能、保障平等阅读机会等确立为政府与社会必须扛起的公共责任。这意味着,阅读从一种依赖个人自觉与条件的私人体验,转型为一项由公共力量托底的、可预期、可共享的普惠性文化服务。让每一个人无论身处何地、年龄几何、身体条件如何,都能平等享有接触知识、浸润书香的机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希望全社会都参与到阅读中来,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法治的铺路架桥,让更多渴望阅读的人能有书读、读好书。然而,法律法规所保障的,仅在于阅览室的灯火长明、优质书卷的触手可及,它无法定义每个人阅读的方式和阅读的深度。最终推开那扇门、走进那片风景,去拥抱书香的,永远是每一个自由的读者。

我们期待,城乡书店的灯光下能有更多静读求索的身影,图书绘本中的精彩世界能点亮更多斑斓的童梦,经典的回响能被更多视障人士“听”见,跨越时空的优质数字内容,丰盈每一个渴望阅读的心灵……

最是书香能致远。这书香,从来不只是纸页间的墨韵,更是一个民族深沉的精神呼吸与文明回响。当中华大地处处弥漫书香,我们便有了面向未来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文明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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