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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6日
陕西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报讯 (记者 陶玉琼 见习记者 李畅)“截至11月底,试点调解组织累计成功调解商事案件4200余件,标的额25.3亿余元。”12月24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人介绍,陕西已初步形成调解优先、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商事纠纷化解体系,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2024年2月,省司法厅在西安、宝鸡、榆林3个设区市指导设立了陕西正和、西安天平、西安融合国际、宝鸡商事纠纷信用、榆林中允5家商事调解组织,启动商事调解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司法厅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试点根本目的,推动试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有序推进。为加强科学统筹,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印发《关于推进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出台《商事调解工作指引》《商事调解卷宗文书规范》等11项制度规范,建立调解优先、联席会议、无争议事实记载等8项工作机制,实现商事纠纷受理、调解、诉调对接、督促履行的全流程管理;不断建强专业队伍,依托西北政法大学培训基地做好商事调解员业务培训,指导调解组织合理分配案件,广泛动员律师、仲裁员、公证员参与商事调解。截至目前,全省有商事调解员782人,其中专职148人、兼职634人。

省司法厅持续凝聚合力,在积极争取民政部门支持、规范商事调解试点组织登记管理基础上,联合省法学会、省工经联、秦商总会等8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20余家商会、协会建立线上线下对接平台,和人民法院建立商事调解联席会议机制,推动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西安仲裁委与意大利威尼斯仲裁院发起成立“长安·罗马”法律服务联盟,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商事调解员培育交流机制和涉外商事案件“陕西+域外”调解员“双调解”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打造陕西商事调解品牌,为陕西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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