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新闻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苏欣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承载着独特的精神和情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正陷入濒临失传的境地,需要对其进行抢救性保护。
早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就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方针。
周至县文化馆就曾对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周至皮影进行了抢救性保护。文化馆通过整理资料、添置服装乐器、购置音响、培训演职人员、录制经典片段等措施,使该项目拥有可复制的数据,既可永久保存,又能供后人“云端”学艺。
不过,对非遗的保护不能止于“存档”,关键在“唤醒”,只有当公众重新看见、愿意亲近,把非遗请回街巷,来到群众生活中,这些古老的“生命”才能在现代化的浪潮中自由呼吸、蓬勃生长。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