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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4日
陕西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发证即抵押”改革

本报讯 (记者 沈谦)7月10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发证即抵押”便民利企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发证即抵押”改革。

不动产登记“发证即抵押”是指根据企业抵押融资需求和不动产不同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将首次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多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由“串联办理”变成“并联办理”,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通知》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申请土地抵押权首次登记、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和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权登记转建筑物抵押、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和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建筑物抵押登记等4种情形可一并申请。同时,创新建立“使用权首次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所有权首次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所有权首次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等3种联办模式。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全省首笔不动产登记“交证即抵押”业务在西安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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