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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633亿元,两项合计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6.6%
■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上年提高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
本报讯 (记者 吴莎莎)2月1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24年,省财政锚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这一目标,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统计,2024年,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633亿元,两项合计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6.6%。支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上年提高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全省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此外,我省将18岁以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支持保障全省130多万名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和107万名残疾人基本生活,支持9503户农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资助近180万名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织密扎牢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网。
我省不断健全就业养老医疗等政策和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适当提高就业见习等补贴标准,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供需有效对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等助企纾困政策。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立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制定对市(区)开展老年助餐工作的奖补政策。推进健康陕西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免费“两癌”筛查项目扩大至城乡适龄妇女,支持加快扩充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并完善生育支持、普惠托育等服务政策,助推人口高质量发展。
我省坚决防范、有效化解财政社保领域风险,严格履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社保基金可持续性评估等程序,坚决把好社保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关口;持续推进社保领域预算管理改革,研究提出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生活救助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意见。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