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4日
中消协:“加价选座”不得成为“行业惯例”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 赵文君)针对近期民航选座额外收费问题,中消协13日表示,“加价选座”不得成为“行业惯例”。“加价选座”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

一些航空公司以所谓“行业惯例”为由,在选座这一基本服务中引入加价机制,将靠窗、靠过道或前排等座位锁定,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有消费者反映,值机时发现若不付费选座,免费可选座位寥寥无几,甚至带未成年子女出行也难以选择相邻座位,迫使他们不得不支付选座费。

中消协表示,航空公司售票时已经区分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不同时间段购票还有不同的价格,售票时已考虑了各种不同因素,消费者购票后理应有权自由选择座位。航空公司将座位选择与额外付费挂钩,迫使消费者额外支付费用,限制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权。

中消协认为,“加价选座”本质上是一种额外收费行为。许多航空公司在这方面的规定模糊隐晦,既不明确哪些座位需要加价,也不说明加价标准如何制定,消费者在购票时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撑,等到值机时才发现想选的座位都需要付费。航空公司推出“加价选座”模式,是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将原本免费的基本服务变为自行创收的手段。不同舱位定价不同,而经济舱提供的服务是相同的,要求消费者加价选座本身缺乏定价基础。

中消协表示,“加价选座”行为如果不加以遏制,将影响整个消费市场的风气,其他商品或服务在一定条件下,都有可能在定价之外另行区分情况加价销售,侵蚀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西长安街2888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6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