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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确需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转型企业,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平均租金的20%给予3年租金补贴。原则上补贴租金最高不超过90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 对已转企并稳定经营3年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且连续3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速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本报讯 (记者 李妮)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西安市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补贴资金发放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个体工商户发展升级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根据《实施细则》,享受“个转企”奖补资金的转型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长期稳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于2024年1月1日起转型升级为企业,并在转企后正常经营且按期参加企业年报;同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全市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同一类型的仅奖补一家转型企业;转型企业自觉履行应尽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转型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转型企业股东、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无虚假登记记录;转型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奖补资金申请。
“个转企”奖补资金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补贴标准和范围分为以下3种:一是代理记账服务补贴。根据转型企业申请,对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理记账机构记账的,由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按照实际代账服务支出,补贴3年代账费用(年度代账补贴最高不超过3600元/年·户)。二是租金补贴。对确需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转型企业,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平均租金的20%给予3年租金补贴。平均租金由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联合住建部门确认,原则上补贴租金最高不超过90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三是一次性奖补。对已转企并稳定经营3年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且连续3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速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个转企’不是简单更名,而是通过优化内部流程,解决企业发展延续性问题,有利于吸引投资、留住人才、扩大经营规模、拓展市场空间、抵抗经营风险、提升社会贡献率,对促进经营主体和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次《实施细则》的发布,将更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