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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宏江)11月11日,记者从渭南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近日,渭南市出台《渭南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农业机械补贴对象、补贴种类、补贴标准等,并对农业机械报废条件和操作程序等方面做出规定。
《方案》明确,此次补贴对象为渭南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补贴种类方面,明确对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实施报废更新补贴。其中,微耕机、旋耕机、碾米机属于全省新增纳入报废补贴范围机具。
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我们将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高效推进,进一步助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支撑。”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长付亚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