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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0日
洛南县检察院: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做精办案过程,做实普法责任,做细法治宣传,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社会力量联动,做精办案过程。以办案为中心,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在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过程中,全程引入社会关护力量,联合关工委、学校、专业机构等,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考察等,最大限度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引导医疗、学校、社会服务机构等整体联动,在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联合县公安局、县医院,在洛南县医院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实现对被侵害的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取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

学校家庭协同,做实普法责任。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选派检察官担任辖区内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实现校园法治教育全覆盖,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走深走实。以“检爱同行 法治进家庭”活动为契机,依托未检办公室平台,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先后向20余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监护令,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提升未成年人教育质效。

创新教育方式,做细法治宣传。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打破传统“讲座式”法治课模式,将“走出去”变为“请进来”,多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关工委、科教体局、妇联等相关部门人员及各级学校师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情况,实现法治教育、司法保护的有机统一;由“让我听”变为“我要演”,指导编排“模拟法庭”,将司法办案中涉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还原,让未成年人在表演及观看的过程中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明法、敬法、守法,实现健康成长。

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工作方针,与公安、法院、政府等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协作配合,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优化未检工作模式,强化违法违纪追责,推进重点问题治理,让青少年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

(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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