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新闻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本报讯 (记者 孙丹)10月30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在宝鸡、咸阳、渭南3市开展粮食生产机械综合保险创新试点。
此次试点在保险费和保险额设置方面,采取政策险和商业险相结合的方式,设置最高综合费率。政策险主要保障第三方损失,涵盖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保费享受财政补贴。政策险保额不足部分,由农户按需自主自愿购买商业险。商业险涵盖农机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责任险。
在财政补贴力度上,省级财政补贴计划资金321万元,对政策险保费部分按照20%的比例予以补贴,市县级财政给予不低于10%的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指导相关产品审核备案,加强承保机构业务监管,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提升农机保险合规经营水平,保障农机作业效率和广大农户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财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