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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1日
西安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
一户业主有加装意愿即可启动意见征询

本报讯 (记者 李妮)日前,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一个住宅单元有一户业主提出加装意愿的,即可启动意见征询工作,助力居民“一键回家”。

《意见》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房屋征收范围、未设电梯的二层以上多业主普通单元住宅。

加装电梯项目以一个住宅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本住宅单元同意加装的相关业主作为该项目的申请人,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项目报建、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维护管理等工作,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加装电梯项目所需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资金由申请人共同承担,可通过共同出资、住房公积金、银行贷款、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进行筹集;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加装电梯项目。

申请人在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就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书面向所在住宅单元全体业主征询意见并组织表决。

家住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西路甲楼大院的住户王林林对自己所住的楼栋安装电梯很期待。她说:“我们小区是老旧小区,多数楼栋没有电梯,老人上下楼很不方便。希望电梯能早日安装,让居民生活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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