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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西安市临潼中学组织学生在临潼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本报记者 郭妍文/图
如今,越来越多的法治副校长活跃在校园里,与学校、家长一起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今年秋季开学后,西安市共有1768名法治副校长走进法治课堂,为同学们送上法治“礼物”。
播撒法治的种子
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有一支由68名青年政法干警组成的青年法官普法宣讲团。他们走进校园以案说法,在学生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
“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什么特点?如果遭遇了欺凌该怎么办……”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薛冰莹走进西安铁五小学,以“拒绝校园暴力”为主题,开展普法教育。
为了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形式、危害,薛冰莹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以互动问答、有奖竞猜、观影讨论等形式,在轻松的氛围中让学生了解远离校园暴力的方法。
不知不觉中,30分钟的法治宣讲结束了,学生们还意犹未尽,围在薛冰莹身边问着各种问题。薛冰莹微笑着认真回答。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青年法官普法宣讲团成立于2019年。近年来,宣讲团入校园、访企业、进社区,以多种方式、多角度、多频次进行普法宣传。”10月15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卢颖向记者介绍。
宣讲团还被邀请参与《红领巾法学院》《家事有约》栏目的录制,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的渠道。
卢颖说:“法治副校长能够将法治教育与案例教学结合起来,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守护青少年成长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所称,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
西咸新区沣西第一小学副校长窦晨告诉记者,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开展的“法治第一课”普法宣讲活动,增强了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促进了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在法治副校长的带领下,西咸新区沣西第一小学成立了防欺凌的家长成长营,让家长对欺凌有进一步认识。学校还创新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丰富普法内容,多层次、多维度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聘任法治副校长是强化法院与学校之间的双向交流和良性互动,运用司法力量为未成年人茁壮成长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多样化的普法宣讲活动,加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于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薛冰莹告诉记者。
薛冰莹认为,针对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一方面能够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学会敬畏法律、明辨是非;另一方面能引导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软指标”变“硬任务”
为了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近日,西安市印发《西安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全面细化了法治副校长的职责、选聘、管理、评价考核等工作,助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使法治副校长工作由“软指标”变成了“硬任务”。
西安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法治副校长应承担的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实施教育矫治、指导依法治理等具体职责,提出了每年开展不少于4课时法治教育活动,以及法治副校长参与校园治理、家校联系活动分别不少于1次的具体要求,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法治副校长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实施细则》探索创新法治副校长储备制度,明确建立西安市法治副校长及法治副校长预备人员库信息管理平台,入库人员按照法治副校长总需求量的120%储备,并明确每年更新一次,通过动态管理,确保及时更新、随时可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今年9月,西安市启动了2024年秋季“法律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素养和家国情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环境。
“近几年开学季,法治副校长都会通过法治西安直播间开展‘法治第一课’,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学法的兴趣,增强普法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法治西安直播间主持人李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