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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8版:生态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为绿水青山护航
——商洛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本报记者 王佳伟 西部法制报记者 李煜

9月13日,在洛南县四皓街道的音乐小镇景区,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办公室主任杨玉贞像平时一样穿梭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仔细查看红豆杉的长势。

“秦岭红豆杉属于稀有濒危物种,是植物中的‘活化石’,能24小时释放氧气,具有净化空气、涵养水源的生态环保康养价值。”杨玉贞说。

为何会在景区里设置保护基地?

“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是依托洛南县秦岭红豆杉迁地保护发展项目,借力音乐小镇生态康养景区管理平台,为洛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替代性修复生态、普法教育的实践场所。”洛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法庭副庭长李倩介绍,该基地于2022年6月2日成立,是全国首家集“司法修复”和“生态康养”于一体的立体式生态司法保护基地。

这只是商洛法院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以司法之力守护秦岭的一个缩影。

庭审“全覆盖”

“这些红豆杉是几个月前补植的,目前已经过了缓苗期,长势较好。”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李倩介绍,这次补植源于她审理的一起环境资源案件。该起案件的判决内容包括,被告人必须在基地补植红豆杉,作为对生态损害的替代性补偿和修复。

2018年,商洛两级法院在全省先行先试,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商州区人民法院、洛南县人民法院率先成立环资庭,统一办理全市环境资源案件。2022年,商洛市其余5个基层人民法院都成立了环资庭,实现商洛法院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

商洛法院坚持“生态破坏在哪里,环资审判就开庭在哪里,生态修复就跟进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开展到哪里”,切实打好环资审判“组合拳”。

截至目前,商洛市挂牌成立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法庭8个,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工作站)11个,补植复绿区和增殖放流区5处,构建集立案、审理、执行到跟踪回访、生态修复、普法宣传于一体的大保护格局。

织密“保护网”

今年3月,陕西首个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在商洛建立。

在该机制建立过程中,洛南县人民法院联合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洛南县发展改革局、洛南县公安局、洛南县林业局、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共同签署协作意见。协作单位在建立联席会商机制、“碳汇赔偿”联动平台体系、信息共享机制、联合调研等方面达成共识,科学办理各类直接或间接破坏秦岭南麓森林资源的刑事公益诉讼案件。

“作为司法机关,我们会及时跟进、全力保障,以高水平司法服务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负责人李军宏说。

唱响“大合唱”

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商洛法院召开环资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了环资审判白皮书。

近年来,商洛法院承办秦岭山脉7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环丹江口库区3省6市(县、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联席会,联合多地法院唱响保护秦岭的法治“大合唱”。

商洛法院及时梳理高频案件类型和成因,主动向农业农村、林业、国土等部门发送生态保护司法建议书,促进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并在植树节、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等节点,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普法宣讲团,多渠道宣讲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知识。

“我们将继续立足职能,坚持以‘两山’理念为统领,为进一步强化区域生态环境协同共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态权益贡献更多司法力量。”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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