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3日
陕西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泽)记者8月29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联合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等6部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从6个方面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推进“全程网办”。《通知》提出,要优化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推动省、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和平台数据全面贯通,实现跨市通办,提升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等高频业务“全程网办”比例;加大登记风险防范力度,加快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抵押贷款、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等方面的社会化应用。

建立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项目建设全周期,主动靠前服务,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通知》提出,积极推进土地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登记一并办理,实现纯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抵押,合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新抵押权设立、抵押权变更等,探索‘抵押即登记’改革。这将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通知》明确,对中央和我省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上门服务;对改制重组企业涉及权属转移,符合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减征、免征或暂不征收政策的,及时依法办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的土地,仅涉及权利人名称变更的,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持续推行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登记和税务、金融高效协同。《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费征缴系统联通,全面推进“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深化协同不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深入推进“抵押登记进银行”“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一般业务逐步实现“就近办”“随时办”。《通知》明确,各地要全面推行预告登记,强化源头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4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