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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校长(园长)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本报讯 (记者 徐颖)8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提醒全省校长(园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强调,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责任,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要配备“双总监+多岗位安全员”;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在加工制作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要求,把好食品原料采购关;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宗食材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与供应商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协议),定期公示供应商和食材采购情况,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商。要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确保无一人遗漏,组织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严禁有发热、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接触及加工食品,所有在岗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穿戴工衣工帽上岗。

“各学校要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日常加工行为。同时,坚决杜绝餐饮浪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制止餐饮浪费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操作、备餐、用餐等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开展‘光盘行动’,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佘大勇说。

省疾控中心:学校及餐饮机构应把好“五关”

本报讯 (记者 张家祯)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月30日发布通知,提醒各学校餐厅、食堂及主要服务于学生的餐饮机构把好“五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把好水源关。及时清洗供水设备如水泵、过滤器、蓄水池、水箱、管道等,同时确保设施完好无损;加强对水源地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市政供水的学校应对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对师生及食堂员工进行饮用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制定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包括紧急情况下的替代供水方案。

把好原料关。要到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选购食材;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齐全,不购买、加工来历不明的食物或已过保质期的食物;购买散装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购买已变质或可疑食品;不购买高风险食物。

把好加工关。生熟分开加工,防止交叉污染;保持厨房清洁,“三防”设施要到位;食品应彻底烧熟煮透,直接入口生食的水果、蔬菜要彻底清洗。

把好冷藏关。剩余食物和食材要及时冷藏(冻),储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食品应生熟分开储存,最好使用有盖的容器或密封袋贮存食物,避免交叉污染。

把好配餐关。供餐机构可参照《中国学龄儿童膳食指南(2022)》《学生餐营养指南》等要求为学生配餐。省疾控中心专家提示,在满足中小学生生长发育所需能量和营养素需要的基础上,应注重食物的多样性,推荐每天摄入12种以上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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