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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西铁中院25条举措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

本报讯 (记者 陶玉琼 见习记者 苏欣雨)8月12日,记者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议通过《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确立总体思路、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司法执法协同、完善配套机制等方面,提出25条举措,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

《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西铁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先行先试和集中管辖优势,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国之大者”,依法公正高效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提出,要健全环境资源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协同配合的司法保护机制,全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管理要求;要在依法衔接刑事、民事诉讼程序的同时,统筹刑事、民事责任认定,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探索构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四合一”办案新机制,推进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回头看”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保障环境资源案件及时有效执行;要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措施改革创新,完善补植复绿等替代性责任承担方式适用规则,积极适用禁止令机制;要继续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与检察机关、地方法院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意见》还对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用好环境审判技术专家库、规范生态修复金和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使用、强化司法建议及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优化办案考核机制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意见》的出台是西铁两级法院落实全会精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水平保护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波表示,西铁两级法院将持续找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全力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需求,为美丽陕西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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