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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8版:社会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法援中心来了大学生

本报记者 陶玉琼 实习生 吕璐瑶

暑假期间,西安工程大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刘玉洁更忙了。

从7月15日开始,每日8时,刘玉洁都要赶往西安市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上班”。

“我来这里已经近一个月了,感觉收获特别多。”8月8日,记者在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见到了正认真翻看案卷的刘玉洁。她告诉记者,她目前主要负责检查案卷,有时候会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参与一些具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为了让更多青年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今年7月,省司法厅、团省委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行”专项实践活动,组织高校大学生组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援助社会实践活动。

“志愿者的加入让法律援助中心有了青春气息,他们年轻有活力、有朝气,感染着这里的每一个人。”西安市雁塔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闫小刚说,这些年轻志愿者对法律援助工作充满热情,但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方面还有很大进步空间。为了让他们学有所得、迅速成长,该中心为每一位志愿者都安排了资深律师作为带教老师,并结合具体案卷和案例进行一对一详细讲解和示范。

刘玉洁说:“法律工作是一份考验人耐心与意志力的工作,仅检查案卷这一项工作,就需要对案卷进行反复仔细地翻阅,并对每份案卷中的事实与证据做到明察秋毫。”

“以前在课本上看到案例,总觉得是冷冰冰的文字和数据。但在这里,我看到了一个个真实而鲜活的人,看到了每一个案件背后复杂的情感和利益纠葛,也在当事人倾诉、求助中,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刘玉洁告诉记者,志愿服务让她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意义,也让她立志要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法律不仅是书本上的条文和理论,还能给予人公平和正义的力量。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感受到温暖和关怀。”8月9日,在雁塔区法律援助中心学习实践的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徐畅,谈起参加志愿活动的初衷,深有感触。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的,很多是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一直在象牙塔里研学规则制度的徐畅,如今“零距离”感受到了法治温情的一面。

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雒亚琼告诉记者,法律援助是一项特殊的法律工作,前来寻求帮助的群众往往情绪激动,且大多数群众对法律程序和规定不太了解,这就需要工作人员耐心倾听、悉心安抚,并准确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实践中的情况远比课本上复杂得多,要做好法律工作,不仅需要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认真的工作态度,还需要有一颗充满正义感和关爱的心。”徐畅说。

“志愿服务既是‘助人’也是‘自助’,既是‘乐人’也是‘乐己’。能够用自己所学知识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我感到成就感满满。”徐畅说,这是一次特别有意义的学习经历,她想利用好这次锻炼机会和实践舞台,为未来有机会投身法律援助事业积攒力量。

刘玉洁和徐畅的经历,是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缩影。

据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刘仁介绍,目前,已有来自西安工程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几十名大学生,以志愿者的身份奔赴全省各地法律人才短缺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从援助律师帮带下参与案件代理,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从为受援人提供翻译、心理疏导等服务,到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志愿者利用专业知识为困难群众传递法治温暖,也在实践磨炼中不断收获成长。

一个个年轻的身影,成为陕西法律援助工作一线的亮丽风景,也为法治陕西建设积蓄着新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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