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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6日
陕西将选派1085名教师赴“三区”支教

本报讯 (记者 郭诗梦)8月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2024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日前启动。

2024—2025学年全省计划选派1085名教师,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1010名,非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75名。受援范围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各地确定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本次选派的教师原则上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和“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先考虑,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选派教师教龄应在6年以上,从事管理工作的应具有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选派教师将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不列入选派范围。

陕西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受援学校根据支教人员情况组织教师、管理人员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人才资源相对薄弱的市及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县数量较多的市,在派出教师范围上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市支持县、县支持乡的方式予以解决。

选派到“三区”支教的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支教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以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其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按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为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其他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派出地统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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