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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姿颐)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暨《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宣传贯彻推进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讲话,副主任李晓英主持。
有效应对和防御气象灾害,及时组织涉险人员安全转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人大常委会全面修订的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8月1日施行。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自2021年11月实施以来,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推动两部法规全面贯彻、有效实施。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响应联动及组织涉险群众安全转移等工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加大司法力度,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同级党委部署,监督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齐心协力打赢防汛抗洪救灾这场硬仗。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