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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3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
防汛备汛 风雨同舟
省防总启动省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陕南和关中片区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启动 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启动

本报讯 (记者 苗雨蒙 实习生 王亚杰)7月17日7时,省防总启动省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省防总要求,各市(区)、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提早发布预报预警,及时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灾害防范和库坝堤防、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城市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在建工地营地、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巡查防守,坚决果断撤离转移危险区民众,及时关停涉河危险区作业,严格涉河地区人员警戒管理,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报讯 (记者 刘印)7月16日20时,省水利厅启动陕南和关中片区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据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通报,7月16日6时至17日6时,我省境内汉江、渭河、嘉陵江、丹江、南洛河等干支流38条河流出现洪峰64次,其中11条河流出现超警洪水,清姜河出现超保证洪水。17日0时40分,清姜河益门镇水文站出现836立方米每秒的超保证洪峰,为1955年建站以来极值。

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各单位密切监视强降雨过程,重点关注秦岭南北麓、秦巴山区山沟河道聚居地、涉河工程施工区、溪谷景点、干支流交汇口、跨河桥梁上下游等山洪风险点位及区域,强化山洪灾害危险区清单常态化预警管理,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作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精准传递至基层一线责任人和受威胁地区群众,严格落实“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五个关键环节和临灾预警“叫应”措施,最大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要做好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防御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

本报讯 (记者 苗雨蒙)7月17日15时,省减灾委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省减灾委要求,各受灾地区减灾委员会要根据灾情实际紧急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组一线指导、帮助、督促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做好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心理援助和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对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加强对水库、电力、公路、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等重点部位的全面排查。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抢修损毁道路和电力通信设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及时做好预警提示,切实防范次生灾害发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汛情、雨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立即按规定报告情况。防抗救各项工作要以维护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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