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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事关“买买买” 《条例》怎么说

西部法制报记者 杨扬夏子

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施行。《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经验,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细化和完善。那么,《条例》有哪些亮点?针对消费者和企业有哪些具体规定?带着这些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陕西信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仁田,请他为我们解读一下《条例》的特点和对消费者的影响。

记者:您认为《条例》对消费者和企业分别意味着什么?

李仁田:《条例》对消费者和企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消费者而言,《条例》明确和细化了消费者的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进一步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针对直播带货、大数据杀熟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

对企业而言,《条例》的实施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需要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经营规范和指导,有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记者:在《条例》施行后,企业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李仁田:在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企业应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在售后服务方面,企业要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不得推诿或拖延。在广告宣传方面,企业应遵守广告法规,确保活动规则清晰明确,不得进行虚假促销和误导性宣传。在公平交易方面,企业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避免强制搭售、歧视性定价等不公平交易行为。

总而言之,企业应当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经营活动始终,以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从而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记者:《条例》对于解决网络消费纠纷有哪些具体规定?

李仁田:《条例》加强了对网络消费领域的监管,促进网络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条例》规定,禁止刷单炒信,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用户评价等;禁止强制搭售,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禁止大数据杀熟,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条例》还细化了自动续费规定: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记者:对于消费者而言,如何更好地利用《条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仁田:建议消费者在购物前认真阅读商品信息和用户评价,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保留相关购物凭证和交易记录,以便在维权时提供有力证据;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并积极配合调查。

记者:您认为《条例》的施行对消费市场的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李仁田:《条例》规范了市场秩序,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条例》督促企业自律,推动企业加强诚信经营,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同时,《条例》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全面、细致的法律保护,增强了消费者的信心和安全感,推动形成更加安全、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市场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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