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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9日
陕西1案例入选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陶玉琼)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商洛中院办理的某农村商业银行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入选,为我省唯一入选案例。

交叉执行,即通过运用督促执行、指令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有效防止权力、关系、人情干扰,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

商洛中院在某农村商业银行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依法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提供抵押的整栋商业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在查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后,决定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两次拍卖、一次变卖,该房产因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之后,某农村商业银行接受以该幢楼的1层至11层抵债。

在此期间,商洛中院了解到商州区法院正在执行某建设公司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且商州区法院对该幢楼进行了轮候查封。如果直接结案,涉案房产剩余的负1层和12层将由商州区法院重新进行评估拍卖,这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延长执行期限,还会给当事人增加经济负担。商洛中院遂决定将商州区法院执行的案件提级合并执行,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尚未以物抵债的负1层和12层作价700万元以物抵债,兑现某建设公司部分债权。

省高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介绍,该起案件的典型性在于上级法院提级合并执行,避免下级法院重新评估拍卖,有效提升了执行效能,也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近年来,陕西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综合运用多种交叉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均有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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