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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1日
西安出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本报讯 (记者 郭妍)6月20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西安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初中学生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包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对象为符合参加2024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条件的八年级学生和九年级学生。

八年级学生笔试科目为生物学和地理,考试时间为6月24日。九年级学生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化学、历史,考试时间为6月22日至24日。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阅卷,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计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西安市全面取消跨市域招生(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陕西省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继续按原方案招生);从2024年起,西安市城六区招生单元不再下达五区二县招生计划。五区二县因生源不足,尚有富余学位的部分高中学校,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可面向城六区招生,纳入全市招生统一管理。

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全市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采取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西安市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分类报考和招录。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不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不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满3年的考生,只可选报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和其他高中阶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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