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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静茹)6月12日,记者从宝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日前宝鸡市印发了《2024年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凡户籍在宝鸡市,并在宝鸡地区高中上学,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被大专以上(含高职)院校录取,且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生均可享受一次性8000元的高等教育入学资助。
《通知》要求,资助对象包括以下五类:城乡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烈士子女、“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及孤儿;家庭成员中有人患重大疾病的学生;父母残疾(父亲或母亲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本人残疾的学生;发生重大非责任意外事故的家庭子女;不属以上四类情况,县区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须资助的特殊学生,可单独呈报资料,由宝鸡市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判定。其中,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非责任意外事故的时间界限是2023年8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之间。按照资助程序,8月10日起,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学生,本人或家长可持相关证件向毕业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据了解,截至2023年,宝鸡市共资助学生23787人,发放资助金约1.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