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评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个性化服务不是“套娃式”收费的借口

“套娃式”收费不可取 辛刚作

孙丹

“想使用AI功能,必须单独付费”“大套餐里还有小套餐”……近日,有多名消费者投诉称,在某办公软件上体验部分服务时总是困难重重,不仅需要开通会员,有时还要为新推出的功能单独付费或升级成更高级别的会员,存在“套娃式”收费问题。

从用户的评价来看,该软件的收费行为严重影响了消费体验。更有部分消费者表示,自己购买的会员具体包含的内容和服务并未被清晰界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疑似受到侵犯。

推出一项功能就要单独收费?听起来也许夸张,但这类现象目前在智能电视、视频网站、办公软件等领域屡见不鲜。个性化服务本是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良好举措,企业为提供优质服务收取相匹配的费用也合理。但消费者并不是反对个性化服务本身,而是不满以提供个性化服务为借口,设计的“消费陷阱”。

毋庸置疑的是,这种重眼前、轻长远的行为不仅在消磨消费者的信任,还不利于企业及相关行业的良性发展。

企业要端正个性化服务的出发点,寻找提供优质服务和合理收费的最优解,而不是在设计套路消费者的收费模式上挖空心思;要为消费者提供清晰易懂的收费办法和会员规则,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尽量做到简单收费、一次收费,避免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与此同时,个性化服务不应只体现在功能和账单上,而要实现与用户的良性互动,让消费者对后续服务和软件功能保留反馈监督的权利。

行业监管部门要聚焦消费者反映的“套餐多、收费不透明”问题,加强监管措施;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既让收费标准化,又让收费规范化;要加大对“套娃式”收费行为的治理力度,让相关企业付出必要的代价;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统筹联动、精准有力出手,以综合手段及时刹住“套娃式”收费歪风。

“套娃式”收费不可取,应多一些真诚,少一些套路,既能收获“流量”,还能实现“留量”,何尝不是双赢?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4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