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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二〇二七年
■ 60%以上的县(区)达到国家学前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普惠性幼儿园占比持续巩固在90%以上
■ 建设30所高品质特色普通高中,新增30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
■ 特殊教育学校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基本实现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在97%以上
本报讯 (记者 郭妍)5月17日,为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实施陕西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
陕西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适应陕西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显著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美好期盼。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全省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7年,60%以上的县(区)达到国家学前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普惠性幼儿园占比持续巩固在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优质资源覆盖率达60%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全省构建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27年,50%的县(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建设一批新优质义务教育学校。
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到2027年,建设30所高品质特色普通高中,新增30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重点培育省级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区20个、示范校60所。
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完善学段贯通、适宜融合、优质普惠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到2027年,特殊教育学校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基本实现全覆盖,融合教育水平显著提升,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在97%以上。
探索建立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制度,努力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取消跨区域招生等政策,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积极探索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统筹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相关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加大经费投入,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2024年春季起,按照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补助普惠性幼儿园中小班公用经费,大班继续执行每生每年1300元补助标准;各地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原则上每3年至5年动态调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