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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3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陕西开展用能预算管理

本报讯   (记者   杨晓梅)3月25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及我省能耗双控的决策部署,确保全省“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提速推进发展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省将开展用能预算管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的《陕西省用能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开展用能预算管理的范围包括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造纸、纺织等工业重点领域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5000吨标准煤(全口径)及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电力行业按照电力调度办法执行,不纳入用能预算管理)。

纳入用能预算管理范围的重点用能企业每年2月20日前向所在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用能预算规则,确定企业用能预算基准值(有效期为5年)及年度用能预算指标,并进行公示。企业根据年度用能预算指标,制定实施方案,有序用能。各市(区)依托全省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对企业用能实行月监测、季预警、年结算。

对于超出年度用能预算的企业,实施方案明确可通过用能权交易、购买绿电(以绿证为准)等方式满足用能需求。省发展改革委已制定印发《陕西省用能权交易管理办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促进节能降耗的同时保障企业发展。

根据该管理办法,除列入信用管理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纳入用能预算管理范围的重点用能企业可通过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政府能耗余量指标或企业节能量指标进行交易(不含绿电交易)。其中,政府能耗余量指标包括年度GDP增长产生的用能指标和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以及关停企业腾出的能耗指标;企业节能量指标包括企业通过节能技改或加强节能管理形成的节能量。GDP增长产生的能耗余量和关停企业腾出的能耗指标由省级统筹交易或跨市区调剂到迁建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等腾出的能耗指标由各地市交易;企业节能量由企业自主交易。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原料用能不纳入用能预算管理,不计入企业用能预算基准值,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以绿证为准)不占用年度用能预算指标。2024年起,纳入省级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用能单位年绿电(以绿证为准)使用占比须达到全部用电量的30%以上;硅铁、电石、电解铝、多晶硅、工业硅、数据中心等用电量大的行业用能单位年绿电(以绿证为准)使用占比须达到全部用电量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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