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2024全国两会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让秦岭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本报记者 陈志涛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记者 杨生华 贺亚洲

访谈嘉宾:

陕西省林业局原副局长 昝林森

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副院长、陕西省秦岭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 陈怡平

问:近年来,陕西林业部门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昝林森: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主要涉及汉中、安康、商洛三市以及西安、宝鸡、渭南部分县区。近年来,我省林业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健全“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等责任机制,确保丹江口上游库区林草资源安全。二是科学实施国土绿化,通过栽植苗木、退化林修复等方式提高植被覆盖率,推进丹江口上游库区生态修复。三是积极发挥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功能,持续推动湿地分级分类体系建设,强化区域湿地资源保护修复,确保丹江口上游库区、水源地水质安全。四是积极推进行政立法,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提供系统法治保障。例如,2021年颁布的《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明确将重要湿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天然林分布区确定为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实施永久保护。2023年修订通过的《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将汉江湿地保护修复相关条款列入其中。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夯实各项保护措施,进一步强化天然林、湿地的保护力度,推动相关法治建设,把秦岭生态保护做得更充分一些。

问:在政策层面,陕西是如何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等重点工作的?后续应如何更好地推进相关工作?

陈怡平:2005年12月,陕西省出台《汉江丹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水源涵养区水质安全提供法律保障,商洛市、安康市、汉中市随后关闭了汉江和丹江流域有潜在污染的企业;2007年11月,陕西省出台《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商洛市、安康市、汉中市将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还林还草,秦岭植被盖度大幅度增加,水源涵养能力大幅增强。目前,秦岭地区的水源涵养量约为230亿立方米。10年来,商洛市、安康市、汉中市绿色发展迈出更大步伐,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提供了优质的水资源。建议从国家层面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激发秦岭保护者的积极性,在为京津冀豫地区提供更加充沛水资源的同时,加强秦岭生态可持续性研究,让秦岭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问:陕西应如何在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的基础上,推动秦岭地区绿色低碳发展?

陈怡平: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典型区域。对此,陕西可从三个方面加快完善秦岭生态产品补偿机制。一是建立秦岭县域生态产品补偿目录,以乡镇为单元,搭建秦岭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动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平台,分类登记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3类一级指标,以及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气候调节等19项二级指标,科学核算县域生态产品产出数量与质量,建立县域生态产品补偿目录,制定统一、科学的生态产品补偿标准,加快绿色GEP、生态经济生产总值核算,推动秦岭区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秦岭县域生态产品精准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三是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外溢性追踪补偿机制,依据农、林、畜、渔、生态能源、水资源、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旅游休憩和景观价值等19项生态产品基本参数,精准追踪核算“外溢县”与“受益县”之间生态产品的流转关系,明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享受的水资源供给数量,实施“谁受益、谁补偿,多受益、多补偿”机制,动态调整生态产品补偿额度,激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县区的动能,推动秦岭地区高质量发展。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5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