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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7.4亿元,增长3.8%;支出7180.9亿元,增长6.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9亿元,增长24%;支出1029.9亿元,增长4.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85.5亿元,下降9.3%;支出2635.8亿元,下降10%。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9亿元,下降77.5%;支出184.8亿元,下降47.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8.5亿元,增长80.7%;支出156.4亿元,增长75.6%。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9亿元,增长319.9%;支出88.3亿元,增长390.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02.8亿元,支出2514.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892.3亿元。
二、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财税改革情况
(一)加力提效施策,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好转。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490亿元。统筹安排405亿元,发行新增专项债券815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综合运用融资担保基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等工具,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
(二)强化资金统筹,保障重大战略加快推进。制定支持科技创新发展36条财税措施,统筹20.7亿元,支持秦创原建设。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26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230万亩,亩均财政投入达到1605元、较上年提高83元。统筹安排177亿元,支持秦岭、黄河生态保护。
(三)办好民生实事,三秦百姓福祉持续增进。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1亿元,成为第一大支出。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全省教育支出达到1091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89元。
(四)统筹发展安全,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对财政困难县区全额弥补“三保”财力缺口,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达到3275.5亿元,全省县区“三保”保障情况良好。组织摸清全省债务底数,制定全省化债总体方案以及相关专项方案,分级实施债务总量管控,设立风险化解储备金,大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五)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省与各市(区)均按期制定出台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全周期管理机制。全推进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健全分行业分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财会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540.5亿元,支出预算6834.3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93.8亿元,支出预算1108.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1997亿元,支出预算2203.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47.5亿元,支出预算96.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120.3亿元,支出预算126.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32.4亿元,支出预算25.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3094.3亿元,支出预算2678.3亿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3308.3亿元。
四、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措施
(一)聚焦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完善省级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引导扩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规模。用好央地协同机制,支持西安“双中心”建设。全力落实新一轮秦创原建设三年行动。持续推进“三项改革”。支持高端人才引进。
(二)聚焦塑造发展优势,着力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统筹用好产业发展类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整合增量和存量产业资金,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新质生产力。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持续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三)聚焦扩大有效需求,多措并举促消费扩投资。支持开展“秦乐购”消费促进活动、促进网络消费行动,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管好用好增发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办好丝博会、农高会、全球秦商大会。以制造业为重点,加大外贸企业孵化和引进力度。
(四)聚焦建设统一大市场,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五)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做好“三农”工作。制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压实市县责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力度,落实好涉农补贴政策。保持省级衔接资金投入稳定增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序推进乡村发展。落实奖增激励、托低扶持政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六)聚焦建设美丽陕西,推动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秦岭生态保护,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投入机制,落实落细秦岭矿业权退出补偿政策。推进黄河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散煤治理补助政策,助推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支持以荒漠化综合防治和黄河“几字弯”为重点的国土绿化精准提升项目,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七)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改善各类教育办学条件。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持续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支持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保障水平。
(八)聚焦保障高水平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建立“三保”清单制度,加强“三保”预算审核,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市级帮扶兜底责任。着力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落实,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快融资平台分类转型,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五、2024年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
(一)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健全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拓宽过紧日子评估覆盖面,完善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对大中型维修改造、公车购置、因公出国(境)、大型论坛、会议展览等实施预算限额管控。
(二)持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好省级出台的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全省财政体制改革平稳过渡、顺利运行。
(三)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工作。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预决算公开及存量资金管理等制度办法。完善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健全资产盘活长效机制。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四)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事前绩效评估嵌入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开展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完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改进挂钩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好的效果。
(五)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快建立“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持续完善财会监督主体间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审计、各类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