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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车用汽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

本报讯 (记者 徐颖)12月8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对全省车用汽油产品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经综合分析,我省车用汽油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主要是研究法辛烷值、甲醇含量、氧含量等项目不符合车用汽油相关规定。

据了解,车用汽油研究法辛烷值太低,发动机在转动时会产生爆震现象,汽缸会发出敲击声,汽车燃烧室温度猛增,冒黑烟,从而污染环境,损害汽油发动机的使用寿命。车用汽油中甲醇含量超标会使汽油燃烧不充分,排放物影响环境,且甲醇具有亲水性,会和汽油里的水分结合,长时间使用这类汽油,除可能腐蚀汽车部件外,还可能导致给油中断、车辆突然熄火等情况发生。车用汽油中氧含量高会造成耗油量过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不利于汽油的运输及储存。

为此,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车用汽油生产企业通过严格依法依标准组织生产、加强质量管理、严格出厂检验等方式不断提升产品质量;销售企业严把产品采购关,不采购、销售不合格产品。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汽油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应该到证照齐全、有信誉的正规加油站加油,及时索要加油票据;二是消费者在选择车用汽油型号时,不要简单认为高标号一定优于低标号,应根据汽油发动机压缩比选用合适标号的车用汽油;三是要注意油品气味,刺鼻、恶臭或致人头晕胸闷的油品可能是化工调和汽油,应停止使用并及时举报或者到检验机构鉴定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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