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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琚鹏飞)12月1日,记者从咸阳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近日,咸阳市正式印发《咸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成为全省首个出台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地级市。截至目前,咸阳市涉及的7个矿业权中,有3个省级发证的探矿权和2个县级发证的采矿权已完成退出工作,其余2个省级发证的采矿权退出项目将于近期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今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三部门下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文件,要求各市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咸阳市对照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对市、县级审批发证的矿业权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并建立起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与矿业权重叠扣减退出工作台账。在认真排查核实的基础上,咸阳市通过召开推进会、开展实地核查、广泛征询意见、宣讲法规政策等多种形式,全面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制定了《咸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该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应退尽退、分类处置、稳妥推进、分步修复等原则,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有序退出,确保相关区域生态环境有效修复。方案中还明确了退出工作责任主体、4项主要任务和3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