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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
西安: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

本报讯 (记者 田若楠)12月5日,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今年,住房公积金被纳入西安市各类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用人单位或面临最高五万元行政处罚。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西安市新修订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将劳务派遣、建筑行业、综合集体、区域性集体及行业性集体等用人单位也纳入强制建立范围。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前往注册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或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办理设立手续。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采取电话、上门等形式依法开展常态化检查,对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罚,并会同工信、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将违法单位纳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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