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新闻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本报讯 (记者 徐颖)10月10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连日来,省药监局组成督导组,对全省各市、县(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此次督导重点围绕工作机制建立、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能力建设4个方面。督导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省12个市(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督导组还深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地,实地检查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双落实”情况。
督导组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推进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并对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明确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省药监局强调,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要强化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建立完善基层监管规范化、网格化、信息化、闭环化的综合治理体系;要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动态监管,健全完善风险会商、线索移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严防严控各类风险隐患;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方式,以监管大数据为支撑,全面提升药品智慧监管、精准监管能力水平;要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注重线索发掘,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加大基层人员培训和执法装备配备力度,从规范业务运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等方面着力加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