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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陕西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

本报讯 (记者 郭妍)10月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省教育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决定开展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

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的法治教育基地(中心),省内各高等学校法治教育基地(中心),依托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建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中心),各市正式命名的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符合《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评价指标》规定的条件,自愿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工作,均可参创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本次创建省级基地原则上不超过5个,提名推荐单位推荐不限数量,初评认为符合条件即可推荐参创。各地要继续积极开展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每个地级市至少创建1个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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