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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辰)9月27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简称西铁法院)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简称市秦保局)共同签订《关于协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 促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框架协议》,并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揭牌。
据西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鸿介绍,双方将从信息共享、违法线索通报、联合调研和培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诉源治理及多元化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和巡回审判等9个方面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西铁法院在市秦保局“一站三中心”设立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将常态化开展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现场开庭、巡回审判,定期司法巡山制度的建立也将实现法治宣传、前端预防治未病、对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司法震慑等综合治理效果。
据了解,西铁法院自2016年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西安市13个区县及西咸新区环境资源案件以来,以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为抓手,审理了一大批环境资源案件。其中,4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件,6起案件被通报为陕西省最具影响力案件,2起案件入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