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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3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7日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办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履职,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该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重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考核评价机制》等7项长效机制,从《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案件线索排查、黑恶犯罪惩治、重点行业整治等12个方面,优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效。

该院持续深化涉黑恶案件线索排查,在司法办案中全方位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做到逢案必查,2021年以来,共排查刑事案件407件706人。以检察建议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整治,2021年以来,共制发检察建议23份,其中,工程建设领域8份、自然资源领域7份、信息网络领域6份、教育医疗领域2份,开展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3次,督促行政主管机关提升行业治理成效。

为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院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点普法内容和重点宣传任务。深入广场、社区、企业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做实线下宣传。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等,以微视频、微动漫、漫画等形式,做优线上宣传。帮助群众知晓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提升群众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刻领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水平,凝聚强大合力,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坚实基础。”该院检察长说。(秦永刚 张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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