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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11版: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6日
安康出台《促进脱贫人口稳增收二十条措施》

■ 全力确保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不低于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

■ 全市脱贫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低于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本报讯 (记者 陈志涛 通讯员 张兆群)近日,安康市巩固衔接办出台《促进脱贫人口稳增收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针对信息化摸排聚焦对象,在持续推动稳岗就业、深化集体经济改革、加大托底政策运用减轻群众支出负担、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给予针对性提升帮扶,进一步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确保脱贫人口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不同群体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二十条措施》还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强化外出务工组织力度、用活用好就业帮扶车间、积极开发公益岗位、有效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等方面进行量化和细化,并把每一条措施都具体落实到各帮扶单位和各县(市、区)。

《二十条措施》明确,安康市将全力确保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不低于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全市脱贫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低于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下一步,安康市巩固衔接办将以《二十条措施》为总抓手, 全力稳就业、优结构、促增收、提质量、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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