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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7版:生态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5日
陕西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泽)8月23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化“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积极有效推进实施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机制,实现地质灾害从隐患点管理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明确,建立“隐患点+风险区”管控清单和责任体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隐患点动态更新管理,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纳尽纳、应销尽销”;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清单,制定风险区管控措施,明确日常巡排查的内容、方法、频率,落实预警防御响应措施和综合防治措施;建立转移避险人员清单,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防抢撤”预案,制作发放地质灾害转移避险明白卡,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警示牌,公开撤离条件、预警信号、转移撤离路线、避险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群测群防员(巡查员)四级责任体系,压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责任。

《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动态更新、巡排查演练、专业监测点运维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日常防控;强化气象风险预警、预警响应、撤离人员有序返回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战时管控;严格管控风险隐患源头,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工程建设活动、村民零散建房选址。

《通知》明确,从压实各级政府各部门防治责任、落实基层防治经费保障、扎实开展督导考核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等方面加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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