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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2日
省人大常委会在安康市开展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执法检查

本报讯 8月31日至9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带领执法检查组在安康市检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定》实施情况。

《决定》从防范化解风险的重点领域、体制机制、依法治理等方面作了规定。2022年12月实施以来,对推动全省防风险、保平安、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拓展工作成效,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于8月至9月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汉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蒲溪镇、涧池镇、汉滨区瀛湖镇等村、社区和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大数据运营公司及部分企业,检查了基层治理、监测预警、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生态安全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听取市政府贯彻情况汇报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

检查组肯定了安康市防风险的成绩,强调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遵循,深入贯彻实施《决定》,更好依法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不断筑牢安全基础,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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