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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居星 通讯员 曾荣
近日,岚皋县群众刘兵高兴地告诉记者,他拿到了1000余元清退资金。
从2022年5月开始,岚皋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全县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聚焦涉水领域治理重点,对近几年受理的涉水领域查处案件、信访举报、巡察反馈问题线索进行大筛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今年4月,一条关于县自来水公司的举报线索进入县纪委监委的视线。
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深入县城部分小区进行摸排询问,到县自来水公司调取票据存根、财务流水等,在一次次对账中发现“事有蹊跷”。
“我们发现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对收费标准解释有分歧,且对最新政策掌握不清。”核查组组长周鑫说。
经查实,县自来水公司依据1998年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已废止的规定,违规向6400余户用户收取了违约金共计18.13万元。此外,该公司也未严格执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规定,违规向116户用户收取水表费共计12.9万元。
7月18日,时任县自来水公司营业部主任李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县自来水公司将违规收取费用全部返还群众。
近年来,岚皋县聚焦群众关切,从“小切口”破题实施专项整治,紧扣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领域,靶向纠治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中的“风”“腐”问题,推动政治监督有效覆盖。
今年4月,县纪委监委检查组在滔河镇开展医疗领域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发现长滩村卫生室村医邓某在接诊一位60多岁的患者时,在没有出具处方的情况下,随口就报出了诊疗费用。
“治病还能喊出‘一口价’,不合常规。”县纪委监委检查组成员、滔河镇纪委书记王臻说。
对此,检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发现邓某涉嫌违规向群众额外收取诊疗费用。针对暴露出的问题,镇纪委及时跟进,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后,决定对邓某进行立案审查。6月,邓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违纪资金退还给涉事群众。
通过节点与日常并重、明察与暗访结合等形式,岚皋县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深入社区、商超、快递收发点等场所,深挖细查了一批百姓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处置问题线索125件,立案查处70件7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8件67人。